0%

積分申請

請選擇

注意事項

  • 非本會所舉辦之學術研討會或教育課程,請於開辦前一個月提出申請。
  • 活動日期僅限填寫單一場次課程(同一個活動名稱及地點),如舉辦多場次(不同的活動名稱、日期時間及地點)請每場分開申請。
  • 一年內申請教育積分不得超過40分,未依規定申請者恕不受理。
  • 未經本學會函覆認定前,請勿自行公告「中華民國大腸直腸外科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」,或刊登類似之廣告。
  • 依據本學會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辦法之規定辦理。
  • 如有任何積分問題,請聯絡學會秘書:scrstw@gmail.com
申請單位
負責人
聯絡人
聯絡電話
電子信箱
活動日期
主題
主講人
主辦單位
協辦單位
時數
報名網址
學分數
活動地點
活動性質
本會主辦
是否收費
活動內容
上傳附件
課程表或議程
講者簡歷
※課程表須含演講主題、講員姓名及服務單位
※檔類型須為pdf或jpg
※檔案須小於10MB
備註

備註

  • 主辦單位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定後未能如期舉行,經本會查證屬實,具蓄意欺騙取得教育積分之申請單位,該場積分本會不予認定, 且一年內不得提出申請。
  • 主辦單位於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定後,臨時更改或延期者,舉行前照會學會。
  • 凡繼續教育發現有代簽者,除教育積分一概不予認定外,並以書面通知警示當事人。
  • 如須由本學會主辦或協辦,則需於二個月前以正式公文提出申請,以便確定節目內容及通知會員。
TOP